應鎮南作荊州,王脩載、譙王子無忌同至新亭與別,坐上賓甚多,不悟二人俱到。有壹客道:“譙王丞致禍,非大將軍意,正是平南所為耳。”無忌因奪直兵參軍刀,便欲斫。脩載走投水,舸上人接取,得免。
王中郎令伏玄度、習鑿齒論青、楚人物。臨成,以示韓康伯。康伯都無言,王曰:“何故不言?”韓曰:“無可無不可。”
張天錫為涼州刺史,稱制西隅。既為苻堅所禽,用為侍中。後於壽陽俱敗,至都,為孝武所器。每入言論,無不竟日。頗有嫉己者,於坐問張:“北方何物可貴?”張曰:“桑椹甘香,鴟鸮革響。淳酪養性,人無嫉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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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,身有所忿懥,则不得其正,有所恐惧,则不得其正, 有所好乐,则不得其正,有所忧患,则不得其正。心不在焉,视而不见,听而不闻,食而不知其味。此谓修身在正其心。
三年之丧,以其丧拜;非三年之丧,以吉拜。三年之丧,如或遗之酒肉,则受之必三辞。主人衰绖而受之。如君命,则不敢辞,受而荐之。丧者不遗人,人遗之,虽酒肉,受也。从父昆弟以下,既卒哭,遗人可也。县子曰:“三年之丧,如斩。期之丧,如剡。”三年之丧,虽功衰不吊,自诸侯达诸士。如有服而将往哭之,则服其服而往。期之丧,十一月而练,十三月而祥,十五月禫。练则吊。既葬,大功吊,哭而退,不听事焉。期之丧,未丧,吊于乡人。哭而退,不听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不执事。小功缌,执事不与于礼。相趋也,出宫而退。相揖也,哀次而退。相问也,既封而退。相见也。反哭而退。朋友,虞附而退。吊,非从主人也。四十者执綍:乡人五十者从反哭,四十者待盈坎。
許掾年少時,人以比王茍子,許大不平。時諸人士及於法師並在會稽西寺講,王亦在焉。許意甚忿,便往西寺與王論理,共決優劣。苦相折挫,王遂大屈。許復執王理,王執許理,更相覆疏;王復屈。許謂支法師曰:“弟子向語何似?”支從容曰:“君語佳則佳矣,何至相苦邪?豈是求理中之談哉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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