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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踏青还是狩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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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成想宋庆摇头,给他看着屁股上的脚印:“瞧瞧,师母非但不同意,还给了我这个。别说了,别说了,再不快跑,师娘该捉你回去再关一关,直到院试。”听闻此处沈良平脸色一白,想起来就后怕。

“沈良平你给我回来!宋庆你个臭小子,要把我儿子拐去哪里?”师母拿着扫帚扶墙骂道。

“师娘,我带沈哥去转转,等会就回来。”宋庆对着小巷喊道。

“娘,我等会就回去。”沈良平,挥着手告别。

宋庆带着沈良平并没有去多远,而是去了城外的河边踏青,“沈哥,你看外面风景多好,关在家里不闷吗?”

“你以为我乐意呀!是我爹娘对我寄予厚望,上次乡试只差一些,这次我说什么也要考上。”

“沈哥,你可以的。”宋庆转身从大树后取出一个包袱,“给。”

“这是?”宋庆疑惑的打开包袱,里面是一件雪青绸缎长袍,沈良平摸摸鼻子,这足足花了他三个月的俸禄。

“提前祝你夺得榜首。”

三日后院试结束,沈良平信心满满的走出贡院,他觉得这次十拿九稳,准备回去和娘亲分享好消息,不了却被人从后打晕。

“这是宋庆吗?”一道低沉的年轻女子声音响起。

“错不了,我前几日看到他从绣坊拿了这身衣服,不是他还能是谁?”阴冷的男声说道。

随即沈良平眼前的黑布被摘下,入眼的是脸上有道大疤的男人。

“呜呜呜......”沈良平嘴上缠着白布,无法说出任何一个字。

“宋庆,别怪我心狠手辣,我要给我大哥报仇。”刀疤男神色冰冷,嘴角扯起阴邪的笑容,右手举起一把刀。

沙哑的道:“就是这只手,砍断了我大哥的手臂,我也要让你尝尝滋味。”

沈良平挪动着身体往后去,却被一堵墙堵住,后背贴在冰冷的墙上,退无可退,只能被男人压住,感觉到冰凉的利刃划破自己右手的筋脉。

他此刻觉得万念俱灰,可接下来是更加惨无人道的折磨,他被打了三天三夜,双腿被生生折断。

这夜电闪雷鸣,一道雷劈中了大树,砸中了小屋,黑夜、惊雷、雨水掩盖了沈良平的声音踪迹,他晕倒在泥水里一天一夜,等宋庆找到他时,他的伤口早就泡的发白溃烂。

沈良平在床上昏迷了五日,宋庆就在张神医门口跪了五日,第六日,终求得张神医医治,沈良平的手是保住了,却没了一条腿。

“要知道沈良平那可是当年院试第一,要不是残废了,很可能现在县太爷就是他喽。”庄铁柱早年也是在沈父手下干的,他亲眼看着沈良平从那么一个风姿绰约的书生,变成如今的颓废。

“怪不得平日捕头总是对他格外照顾些。”庄铁墩视线看着夜空中的星星,“那关小滑头什么事?”

庄铁柱对自己的傻弟弟无语极了,蜷曲手指狠狠敲了敲,“小滑头大名叫什么?”

这给他难住了,看着人高马大,实际草包一个,庄铁墩瞪大牛眼,在黑夜中冒着傻气。

庄铁柱牙齿咬在一起,蹦出几个字:“张滑。他父亲就是张神医。”

“哦......”庄铁墩这下懂了,怪不得捕头对这两个人这么好。

庄铁柱点了下弟弟,让他往村口看去,只见,一瘸一拐的秀气男人,身后跟着个高大的男人。

第二日一早,宋庆没惊动任何人,带着捕快们就赶回了县衙,可苦了赵二爷,老胳膊老腿的站了小宿,足足疼了半月才下地。

一连几日,没有找到响马踪迹,这一事,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过去了。

青头山因山上长满了四季常青的松树而得名,春日回暖,满山长满了青草,让整座山更加鲜嫩了些。

“抓着我的手!”萧寒抬头,伸出手,看着女子说道,今日男人身穿灰色的劲衣,衣服干练,便于行动,勾勒出他的宽肩窄臀,身姿流畅而有力,背着大大的柳条筐。阿秀看的一时脸蛋羞红,心想怎么连灰色都能穿的这么好看。

男人此时叉腿站在一道半人宽的小沟中央,笑着看扭捏的女子,阿秀今日穿的是套嫩黄色短装,整个人如同朵娇嫩的水仙,阳光照射下,皮肤白的透亮,暖风吹过,吹的男人心跳的旋律被奏响。

小黄狗在小沟两边跳过来,跳过去,它急的直摇尾巴,告诉女主人先这样再这样。

“愣着做什么?来。”萧寒对着阿秀伸了伸手,女子向下走了几步,踩在沾满了露水的嫩草上,整个人失去平衡僵直的往后倒去,阿黄急的狂叫,上串下跳。

“小心。”萧寒一惊,握住女子娇小的手,将她稳稳抱住,一个用力,将她抱到了小沟的对岸。

阿秀稳稳站在小沟另一边,心跳满满平复。

“走吧。”萧寒这下可不放心让她一个人走了,早晨露重,地面有些湿滑。

松树间,不时有小松鼠在跳来跳去,见到两个不速之客,不时的丢下几颗松果,砸在两人肩头,像挠痒痒一般。

走在开满了淡蓝色花朵的林间,今日不像狩猎,反而更像踏青。

萧寒满脸含笑的看着宛如林中仙子的阿秀,突然草丛里传来悉悉簌簌的声音,萧寒猛的拉住阿秀,女子回头,见男人指着远处晃动的草丛。

萧寒从背后柳条筐里取出弓箭,搭弓,脚步缓慢的往晃动的方向走去,阿秀屏住呼吸,轻手轻脚的跟在男人身后。

扒开草丛一看,竟然是一头正在生产的麋鹿,痛苦让它整个人疼痛的颤抖,害怕引来野兽强忍着不发出一丝声音,抬起雾蒙蒙的大眼,见到陌生人,麋鹿惊恐的起身,试了几次都无力的摔回草里,挺着圆鼓鼓的肚子,大口的喘息。

“呜呜呜......”剧烈的动作让麋鹿的身下流出一滩滩的血,还有小鹿的脚在外面晃动,画面太刺激,阿秀捂住嘴巴,害怕惊吓到它。

“福子哥。”阿秀轻捏住男人的衣服,呢喃着喊道,大黄咬着男人的裤腿,往麋鹿那边带。

萧寒心知她心善,轻拍了下她的手,柔声道:“知道了。”又低下身,拍了下大黄的脑袋。

“你闭上眼,去那边花丛里玩去。”萧寒收起弓箭,赶着女子,场面太血腥,他害怕吓着她。阿秀却是不依,萧寒无奈只得从了。

萧寒伸手摸了摸麋鹿的肚子,麋鹿知道两人没有恶意,乖顺的躺着,萧寒回头看了眼阿秀,“真的不怕。”

“嗯。”阿秀坚定的看着他。

“好。”

取出水囊,冲了下手,萧寒顺着小鹿的脚往里探,顺利摸到了小鹿的肩颈,拉着它往外扯,小鹿下半身顺利出了产道,却被圆溜溜的肚皮阻碍住了,汗水顺着男子脸颊滑落,尝试好几次无用,麋鹿发出呜呜的悲鸣,萧寒将手抽出,阿秀见状取出那把嵌着红宝石的匕首,递给他,男人接过,麋鹿见到匕首,本能的挣扎起来,阿秀急忙抱着麋鹿的脑袋,安抚它的情绪。

匕首很快划开麋鹿的身体,小鹿刺溜一下滑了出来,真是个胖乎乎的家伙。

萧寒取出针线笨拙的帮麋鹿缝合伤口,阿秀见状说道:“福子哥,我来。”

“嗯?”萧寒觉得阿秀全程观看已经很了不起了,没想到还要亲自动手。

“看什么,给我吧。”阿秀接过针线,手指灵活的走线,向平日做绣活一般灵活熟练,萧寒冲洗手的动作缓慢,专心看着女子的表情,发现她真的不是逞强,这才放心也有些看不懂她。

“这么看着我干什么?”阿秀察觉到男人炽热的目光,萧寒说道:“没什么,只是觉得你胆子怎么如此大。”

阿秀轻笑,手下动作不停:“义庄平日里出了老周叔和我就是死尸,有些尸体残缺不全,我就用针线将他们缝合好,总该让他们体体面面的走才对。”

“我很吓人吗?”阿秀小心的抬头,她从不敢将在义庄的经历说给他听,害怕福子哥觉得她是个怪物。

萧寒抬头看见女子眼里的小心翼翼,他生怕晚开口一句,就见到女子发红的眼睛,急忙道:“不会,一辈子也不会,我只有心疼,一个弱女子那些年过得该有多么的不容易呢,你第一次缝合,肯定害怕极了。”

阿秀认认真真的看着他的一举一动,仔细的听着他的一字一句,放下心来,故作轻松:“第一次呀,已经忘记了。”对着男人俏皮一笑,耸了耸肩。

“好了。”阿秀割断绣线,萧寒取过水囊冲洗干净她的手,只见麋鹿的伤口缝合的整洁利落。

两人这才有时间去看麋鹿母子两,母鹿将小鹿照顾的好极了,粉嫩宽大的舌头舔走小鹿身上的粘液,阿秀见小鹿胖乎乎的样子,就算是没见过初生的小鹿,也不仅感叹真是个胖家伙,怪不得母鹿生不下来。

阿秀摸了摸小鹿,又摸了摸母鹿,温柔叮嘱:“下次少吃些,不是次次都能那么好运。”母鹿似是听懂了,脑袋微微拱了拱。

动物的恢复速度惊人,不多时母鹿已经站了起来,身姿不灵活,却也敏捷,母鹿带着小鹿往树林深处小步跑了去,母子两人同时回头看了两人眼,在表达谢意,阿秀挥挥手,它们才走。

“走吧。它们有自己的生活。”萧寒蹲下给匕首冲水。

“嗯。”阿秀点头,眼睛柔的能滴出水,她感谢老天爷,让自己获得觅得如此心善的良人。

萧寒收拾好东西,背起柳条筐,牵着阿秀往山林更深处走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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