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謝公雲:“見林公雙眼,黯黯明黑。”孫興公見林公:“棱棱露其爽。”
王、劉共在杭南,酣宴於桓子野家。謝鎮西往尚書墓還,葬後三日反哭。諸人欲要之,初遣壹信,猶未許,然已停車。重要,便回駕。諸人門外迎之,把臂便下,裁得脫幘箸帽。酣宴半坐,乃覺未脫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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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诗》曰:“衣锦尚絅”,恶其文之著也。故君子之道,闇然而日章;小人之道,的然而日亡。君子之道:淡而面不厌,简而文,温而理,知远之近,知风之自,知微之显,可与入德矣。《诗》云:“潜虽伏矣,亦孔之昭!”故君子内省不疚,无恶于志。君子之所不可及者,其唯人之所不见乎!《诗》云:“相在尔室,尚不愧于屋漏。”故君子不动而敬,不言而信。《诗》曰:“奏假无言,时靡有争。”是故君子不赏而民劝,不怒而民威于鈇钺。《诗》曰:“不显惟德!百辟其刑之。”是故君子笃恭而天下平。《诗》云:“予怀明德,不大声以色。”子曰:“声色之于以化民。末也。”《诗》曰:“德輶如毛。”毛犹有伦,上天之载,无声无臭,至矣!
文帝嘗令東阿王七步中作詩,不成者行大法。應聲便為詩曰:“煮豆持作羹,漉菽以為汁。萁在釜下然,豆在釜中泣。本自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?”帝深有慚色。
杜弘治墓崩,哀容不稱。庾公顧謂諸客曰:“弘治至羸,不可以致哀。”又曰:“弘治哭不可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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