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年为十二个月,
月朔大余四十日,小余九百二十分;
冬至大余四十八日,小余二十四分;
祝犁作噩,即黄龙元年。
有闰月,全年为十三个月,
月朔大余三十五日,小余三百二十八分;
冬至大余五十四日,无小余;
商横淹茂,即初元元年。
冬至在卯时,方位正东;
全年为十二个月,
月朔大余五十九日,小余二百三十五分;
冬至大余五十九日,小余八分;
昭阳大渊献,即初元二年。
全年为十二个月,
月朔大余五十三日,小余五百八十三分;
冬至大余四日,小余十六分;
横艾困敦,即初元三年。
有闰月,全年为十三个月,
月朔大余四十七日,小余九百三十一分;
冬至大余九日,小余二十四分;
尚章赤奋若,即初元四年。
全年为十二个月,
月朔大余十一日,小余八百三十六分;
冬至大余十五日,无小余;
焉逢摄提格,即初元五年。
全年为十二个月,
月朔大余六日,小余二百四十六分;
冬至大余二十日,小余八分;
端蒙单阏,即永光元年。
有闰月,全年为十三个月,
月朔无大余,小余五百九十四分;
冬至大余二十五日,小余十六分;
游兆执徐,即永光二年。
全年为十二个月,
月朔大余二十四日,小余五百零一分;
冬至大余三十日,小余二十四分;
强梧大荒落,即永光三年。
全年为十二个月,
月朔大余十八日,小余八百四十九分;
冬至大余三十六日,无小余;
徒维敦牂,即永光四年。
有闰月,全年为十三个月,
月朔大余十三日,小余二百五十七分;
冬至大余四十一日,小余八分;
祝犁协洽,即永光五年。
全年为十二个月,
月朔大余三十七日,小余一百六十四分;
冬至大余四十六日,小余十六分;
商横涒滩,即建昭元年。
有闰月,全年为十三个月,
月朔大余三十一日,小余五百一十二分;
冬至大余五十一日,小余二十四分;
昭阳作噩,即建昭二年。
全年为十二个月,
月朔大余五十五日,小余四百一十九分;
冬至大余五十七日,无小余;
横艾阉茂,即建昭三年。
全年为十二个月,
月朔大余四十九日,小余七百六十七分;
冬至大余二日,小余八分;
尚章大渊献,即建昭四年。
有闰月,全年为十三个月,
月朔大余四十四日,小余一百七十五分;
冬至大余七日,小余十六分;
焉逢困敦,即建昭五年。
全年为十二个月,
月朔大余八日,小余八十二分;
冬至大余十二日,小余二十四分;
端蒙赤奋若,即竟宁元年。
全年为十二个月,
月朔大余二日,小余四百三十分;
冬至大余十八日,无小余;
游兆摄提格,即建始元年。
有闰月,全年为十三个月,
月朔大余五十六日,小余七百七十八分;
冬至大余二十三日,小余八分;
强梧单阏,即建始二年。
全年为十二个月,
月朔大余二十日,小余六百八十五分;
冬至大余二十八日,小余十六分;
徒维执徐,即建始三年。
有闰月,全年为十三个月,
月朔大余十五日,小余九十三分;
冬至大余三十三日,小余二十四分;
祝犁大荒落,即建始四年。
凡不满一甲(即六十)余下的日数称大馀,不满一日(包括夜)余下的分数称小馀。“大余”、“小余”各分前、后。前“大余”指所求年天正十一月(即今所用的农历前一年十一月)朔那一天的干支,前“小余”是指这一天合朔的时刻;后“大余”是指这一年冬至那一天的干支,后“小余”是指冬至在这一天的时刻。前“小余”按一日九百四十分计算,后“小余”按一日三十二分计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