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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4章 目前唯一身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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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一早,万朵惊喜的发现自己手指上多了枚东西——她的婚戒。

又回到她手上。

程寅又有点发烧,只在床上皱着眉头命令:“不许再摘。”

过了会儿,想到她要演出,又补充:“摘了自己保管,不许还给我。”

万朵疯狂点头,一个劲儿傻笑。

可惜她起晚了,没来得及好好欣赏自己的大钻戒,战斗一样收拾好了自己,叮嘱程寅在家好好休息后,匆匆忙忙往单位跑。

幸好单位离得近,她掐着点赶到排练厅。

推门进去,就看见同事们七八人围成一圈,对着什么大谈特谈。

“万朵,你上热搜了!”方怡从人群里抬起头朝她喊,满脸都是笑。

“还是咱小师妹厉害啊!”有师兄笑呵呵说,“出去这么一趟就出名了。”

“什么啊?”万朵一脸懵圈,把小背包往地上一丢,两步跑了过去。

同事们给她腾了个空档,万朵挤进去。

原来大家都在用方怡的手机看微博,万朵这次去美国的交流演出的小视频在留学生圈里传遍了,她又是个粉丝百万的小网红,就这么又火了一圈,最后火回了国内。

同事们问她现在有多少粉丝,万朵打开自己的媒体号“照破山河”一看,果然又涨了几十万粉丝。

只是一夜之间。

不仅同事们,连万朵自己都讶异,盯着还在蹭蹭上涨的数字只觉得虚换。

就在这时,方怡刷新了一下微博,上面又爆出一条热搜——

沐光总裁与小网红机场拥吻。

方怡一看“沐光”二字,也没多想就点开了,进去一看,竟然是程寅。

“这不是万朵吗?”有人指着方怡手机说。

听见这话,万朵抬起头,也往方怡手机屏幕上看。

照片里,程寅在机场抱着一个女孩儿亲吻。因为拍照角度的缘故,被他抱的女孩儿看不清正脸,但同事们和万朵每天相处,不用看正脸都知道是她。

“程总够浪漫的啊!”

“哎呀,别看了,”万朵不好意思,转移话题,“该排练了吧。”

话是这么说,万朵自己趁没人注意,悄悄打开那条热搜。

不止一张照片。

还有两张,一张是她靠在他身上,仰着脸,他低着头听她说话,看她的眼神无比专注,深情又宠溺。

另外一张,是她踮起脚尖攀住他脖颈儿,他双手插兜,唇角扬起,眼睛里的温柔多得都要溢出屏幕。

底下的评论上万,有人认出她是新晋网红“照破山河”,还有人挖出她在昆剧团的资料。

于是,又有评论说她是小网红傍上富二代,企图一步蹬天。

还有人讽刺她是想红,想出名,想疯了。

更多的是贬损她,说她一个戏子,配不上程寅。

万朵看了几条,虽然告诉自己不要在意,但心情还是受了影响,拿起手机就忍不住想看,干脆关了手机专心排练。

中午排练结束,万朵重新开机,想问问程寅烧退了没有,忽然有同事过来说外面有人找她。

她跑到剧团门口一看,竟然是程思危。虽已立秋,八月底的南城一丝风都没有,程思危站在墙边的一条树影里,脑门上都是汗。

万朵讶异,一时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程思危。

不能像程寅一样直呼其名,也不好亲近地喊他大哥。毕竟程寅跟他不亲,她跟他也亲近不起来。

好在程思危看出他顾虑,笑着让她喊他思危哥。

后来,程思危请万朵吃饭,到了饭店,万朵才发现季明珠也在。

万朵淡然地打了招呼,落座时,目光扫过季明珠手腕,只带了一条细链子,没有腕表。

过了这么久,她还是介意。

即便知道程寅只爱她一人,那块被送人的表就像刺一样,拨掉了也有伤,伤好了也有疤,梗在肉里,一想起来就难过。

服务员上菜单,点好了菜,没等万朵问,程思危自己先说了目的。

他们想请万朵帮忙,劝程寅回北城。

万朵捏着高脚杯,愣了又愣。

“现在,只有你能劝得动他。”程思危又说。

万朵看向季明珠,“季小姐也这么认为吗?”

季明珠面色黯了黯,虽然不愿意承认,但目前谁都劝不动程寅。程老爷子精神不济,管不了久诚,她爷爷找过程寅多次,也没用。

久诚现在的竞争力大不如从前,季明珠爷爷现在每日忧思,身体日渐愈下。久诚是程寅爷爷和她爷爷联手打下的江山,要是垮了,她爷爷这辈子的心血付之一炬,怕是人也要撑不住了。

“如果可以的话,希望你能帮帮忙。”季明珠诚肯说。

万朵笑了笑:“两位太看得起我了,但凡他认准了想做的事,我也劝不动。”这话不是推脱,是真的,否则他当时也不会去当久诚的总裁。

“久诚现在真的很需要他,”程思危又说:“你也不想久诚破产吧?”

“久诚破不破产和我一个戏子有什么关系?”万朵轻笑一声,“程寅都不在意,我为什么要在意?”

季明珠脸上闪过一丝尴尬,又强自保持平静,“万朵,无论你对我有什么意见,别拿久诚开玩笑,久诚倒了,对你没有好处。”

万朵静静看着季明珠,忽然明白了。

他们一定认为,是她不让程寅回北城。而他们所谓的让她劝他,其实是让她放过他。

这么轻易地就把一个人想的那么卑鄙和不堪。

心里有一丝抽痛,不是为自己,而是为程寅。在这样的环境中生长,该是受了多少委屈和误解。

又很生气。

即便到了今天,他都被误解成一个不分清重,沉溺温柔乡的人。

“你们当初那么对程寅,”她冷声质问:“现在怎么好意思让他回去?”

程思危变了脸色,“你什么意思?”

“不需的时候把他赶走,需要的时候又想一句话就让他回来,程寅不是工具,他也有心,有感情。”

“你以为程寅就那么好欺负吗?”程思危掀开衬衫衣摆,“这道疤就是他拿刀捅的。”

万朵看都没看他身上的疤。论身上的疤,程寅身上的疤只多不少。

“谁让你弄坏他的手串!”她毫不相让。

“那也不至于捅人吧?!”程思危说。

“那是他找到家人的唯一机会!是他最重要的东西!”万朵冷哼一声,“换作是我,你估计活不到现在。”

这两口子,真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!

程思危气得直咬牙:“你以为当时是我们赶程寅出国的吗?是他自己想走的。当时那一刀在刺到我之前,先刺进了他自己的手掌。”

万朵一惊,脱口问:“什么意思?”

“意思就是,他用自己的手垫住了,他根本不是冲动,是预谋已久!”

万朵表面不动声色,内心却振荡不已,原来程寅掌心那道两公分的惯穿伤是这么来的,他怎么有勇气,把刀一整个刺进自己的手掌,该有多疼啊!

程思危的声音还在继续:“那把水果刀穿透他的手掌刺到我的肚子上,我身上流的大多是他的血。只是当时在场的人都吓坏了,没人注意他的手掌。之后他被送出国外,我那些朋友也全家搬离北城,有的到现在都没能回来。我被关在医院里两个月,所有人都受到了惩罚,唯独程寅得到了他想要的。

“后来我才知道,那时候我奶奶不许他出国,他知道我那天会带朋友回去,特意在我朋友面前下我面子激怒我,你不要以为程寅善良,他只是不算计你而已,他就是一头老虎,瞄准了要想算计谁,没人能跑得了。”

“也许他现在就憋着什么坏水呢,你告诉他,我当年配合他演戏没病装病硬生生住了两个月院,现在该他还人情了。”

万朵才不上当,嗤鼻:“程寅是顾念亲情才垫住了自己的手掌,否则还用你配合他演戏?!”

“……”

见没能唬住万朵,程思危脸色讪讪,无言以对。

的确如此。

也正因为如此,他才心甘情愿配合这个明面上要杀他的弟弟演了两个月的戏,唬得全家人都恨不得赶紧把那头养不熟的老虎送走。

这一段故事的内情,万朵知道个大概,季明珠却是完全不知道。听到桌上两个人为了程寅唇枪舌战,一句话都插不上去,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不是滋味。

想起这一年来,程寅对她不闻不问,电话不接信息不回,忽然意识到,她是彻底被他排除在他的世界之外了。

她盯着万朵的脖颈,看了一会儿,转头看向窗外。

程寅的手串,她虽没亲手拿来看过,但无数次与他一起乘飞机、开会的时候,她都偷偷盯着他的手串看。别说拆成项链,就算化成灰都认得。

她望着窗外,指甲用力扣住掌心的肉,不叫眼泪流出来。

万朵这时站起来要走了,季明珠重又转过头来。时隔一年多,这个小姑娘不再像初见时那样不露锋芒。是她看错了,被程寅喜欢的人,怎么可能是朵柔软可欺的小白花?

“我没你们想的那么坏,程寅是自己要留在南城的。如果他要回北城我不会拦着他,如果不回,我也不会劝他回。”

万朵音色清透,掷地有声,“你们要真的想让他回去,该想想他想要什么,你们能给他什么。”

她说要走。

“万朵,”季明珠喊住她,几番欲言又止,最后只问了一句:“程寅的伤……好了吗?”

没想到她问这个,万朵愣了愣,答:“伤口早就愈合,只是生死关里闯过来,身体没那么快恢复。”

季明珠脸色苍白,点点头,“今天是他生日,我准备了一份生日礼物,麻烦你帮我转交给他吧。”

她从包里拿出一个包装精致的小盒子。

万朵接过来,很轻,猜不出是什么。

她点点头,“我一定会交给他的。”

说这话,是叫季明珠放心。

连网友都知道久诚二公子出院,季明珠却还在问他的伤。别人不明白,万朵却能懂。

她是真的关心他。

因为这一句小心翼翼的问候,万朵突然不再恨季明珠了。外表再怎么强势,说到底也是一个女人,在爱情面前卑微又可怜。

下午的排练,万朵频频走神。好不容易熬到下班回家,推开家门,家里的氛围有点儿怪。

听到开门声,钟向晚和万苍雪一起从厨房走出来。

钟向晚说:“程寅爷爷不行了,程寅刚刚赶回去。”

万朵正在换鞋,闻言扶着鞋柜没半晌动,脑海里瞬间浮现出那个严慈并济的老人模样,还记得老人家笑呵呵地问她愿不愿嫁给程寅。

钟向晚见万朵愣住,赶紧又说:“程寅叫你别着急,明天先去做理疗,有什么事他会给你打电话。”

“程寅什么时候走的?”万朵缓了缓情绪问。

“两个小时前,”万苍雪说:“现在应该在飞机上。”

万朵连忙从包里拿出手机,竟然一整天都忘了开机。

刚连上网络,微信就跳出新消息,程寅给她留了言。

CY:爷爷病危,我先回北城。

CY:明早八点有人来接你去做理疗。

CY:生日快乐!

万朵没回祝他生日快乐,因为知道他不可能快乐。

程寅表面冷漠不近人情,实际他最重感情。不然他不会把徐姨接到西山养老,不会重新接久诚于大厦将倾,不会在刀刺程思危时用自己的手垫住。

想了想,只回了一句。

朵朵:注意身体,有什么事及时通知我。

程寅不在,钟向晚和万苍雪临时调整了菜单,因为庞郁来,才又加了两道菜。

庞郁带了一瓶红酒,但家里气氛不对,没人喝。

连庞郁这种没心没肺的性格,今晚都收敛了许多。只是在品尝那款培根芝士肉蔻咸蛋糕时吐槽了一句。

“就算你喜欢吃肉,也不能什么都加肉吧,生日蛋糕就该是甜的。”

万朵回怼:“那不有甜的吗,又没人逼你吃这个。”

“不是,”庞郁又咬了一大口培根蛋糕,口齿不清说:“我就是好奇程总脑回路,怎么想到做个肉蛋糕的,还挺特别。”

当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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